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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因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男方能否提出离婚

     

    义乌律师杨国良解答:

    人们常说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否只要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就不能提出离婚呢?其实不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1955年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男方提出离婚时,如婚后通奸怀孕的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明属实,则法院应该受理。

    婚姻法之所以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是为了对妇女和胎儿的权益进行保护,从而对男方在特殊期间内离婚自由权的一种折扣和限制。但是若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因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那么女方已经单方面的违反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这一基本义务,作为丈夫的男方此时的夫权已经彻底受到侵犯,如果此时再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权利,对男方明显不公,也违反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基本法律原则。

    义乌律师杨国良 浙江义乌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