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案件上诉期限的规定
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裁判结果不服的:
√不服判决的,您应当在该判决书送达给您之日起的15天内提起上诉;
√不服裁定的,您应当在该裁定书送达给您之日起的10天内提起上诉。
在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中,一般只有不予受理的裁定、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才可以上诉。
适用涉外程序审理的民事、行政诉讼对何时提起上诉有特别规定请注意。
对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裁判结果不服:
√不服判决的,您应当在该判决书送达给您之日起的10天内提起上诉;
√不服裁定的,您应当在该裁定书送达给您之日起的5天内提起上诉。
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裁判结果不服:
√不服与刑事裁判一同作出的附带民事判决的,您应当在该判决书送达给您之日起的10天内提起上诉;
√不服与刑事裁判一同作出的附带民事裁定的,您应当在该裁定送达给您之日起的5天内提起上诉;
√不服另行审判后作出的附带民事判决的,您应当在该判决书送达给您之日起的10天内提起上诉;
√不服另行审判后作出的附带民事裁定的,您应当在该裁定书送达给您之日起的5天内提起上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只有您对案件的附带民事部分的裁判结果提起上诉的,第一审对案件刑事部分的判决即会在其上诉期满后发生法律效力。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第一审裁判文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条:《民事诉讼法》第154、164条,《刑事诉讼法》第216、219条,《行政诉讼法》第58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1、314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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