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义乌市2017年度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为了展示和提升我市律师专业水平与理论研究能力,促进广大律师对经济新常态下的法律服务的研究与思考,根据省律协《关于征集“第七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浙律协〔2017〕16号)及市律协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征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政府、企业、农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
(二)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服务;
(三)公司治理与并购;
(四)企业破产重整与管理人制度实务;
(五)涉外投资与“一带一路”领域的法律服务;
(六)刑事业务;
(七)国际贸易与会展
(八)其他相关领域的律师业务。
二、征文要求
(一)紧扣主题,结合律师实务,对我省律师业务有实际指导作用,选题创新,观点正确,语言表达通畅;
(二)论文篇幅在3000字以上,不多于10000字;
(三)论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见附件);
(四)已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谢绝参加;
(五)参评论文必须是原创作品,抄袭、剽窃的文章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
(六)律师个人提交论文的,数量不限;执业人数10名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要求提交2篇以上论文,执业人数10名以下的至少提交一篇论文。
三、征文评选
(一)本次征文由市律协评选委员会进行初、复评;
(二)复评入选论文作者将参加金华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
(三)获奖的优秀论文将推荐参加“第七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评选。
四、报送方式及截稿日期
研讨论文由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收集,并将每篇论文一式一份简易书面装订,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市律协秘书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律师积极参与征文活动,并动员有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的资深律师积极撰写高质量论文;
(二)请各律师事务所上交论文前,做好初选工作,确保上交论文的质量;
(三)征文工作列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相关内容;
(四)对积极参与本次论文征集的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市律协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义乌市律师协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