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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审申请书(成功案例)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杨国良,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义乌市经发大道207号,电话:13758956187。

      取保候审对象(犯罪嫌疑人):叶某,男,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义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现刑拘羁押于义乌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叶某申请取保候审。

    主要事实与理由:

      经犯罪嫌疑人叶某家属委托并经其本人确认,本人担任叶某的辩护律师,现依据犯罪嫌疑人叶某及其家属的请求,结合其个人实际情况以及其犯罪的具体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叶某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下:

    一、经其本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叶某来义乌已经有四、五年,租住了住所,且办理了营业执照,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而且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取保候审以后,逃跑可能性较小,且本案系非暴力性犯罪,其本人人身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其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提供保证。

    二、在义乌存在“库存专业市场”产业链的大背景下,本案涉案金额不大,犯罪嫌疑人叶某已从事正规收购业务多年,为此,犯罪嫌疑人叶某主观过错较小。

    三、犯罪嫌疑人叶某已积极退赃,在会见时,其也表示愿意继续配合公安机关继续追赃、退赔。

    综上所述,恳请贵局考虑犯罪嫌疑人叶某的实际情况及具体案情,对为其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

    义乌市公安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