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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答:在义乌的酒驾能取保判缓刑吗?

    近日,有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来到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咨询义乌律师杨国良,他家人因为酒驾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问能不能取保候审,以后能不能判缓刑等等。其实这种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分很多种情况来分析和讨论。根据2017117日印发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中关于酒驾的刑事处罚规定。该规定已经明确指出: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酒精含量是反映该种犯罪危险程度的主要量刑因素,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实际损害后果等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其他交通违法情况等情节综合考量。醉酒驾驶汽车,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的,或者虽然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但具有以下从重情节之一的,不适用缓刑:(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3)醉酒驾驶营运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等机动车的;(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5)明知是不符合安检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6在被查处时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情节严重的;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因此,只要有以上八种情况,即使车辆驾驶人的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也不适用缓刑。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无上述从重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

    此前,义乌法院已经有相关判例,一开始因为酒精含量不是很高,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结果在法院审理时,发现被告人有以上8种情形之一的情况,结果被法院判处实刑而收监。

    总之,义乌律师杨国良还是郑重在此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一定要牢记在心中,就算判个缓刑,那也是受了刑事处罚,一辈子就背上了违法犯罪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