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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件能申请不公开审理吗?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原则上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是例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两类:一是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是指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二是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是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中也规定,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含义是指诉讼活动不公开进行,只是在必要的诉讼参与人之间开展,开庭时间,地点,案由等不公开,不允许群众旁听,也不允许新闻记者对庭审过程进行采访报道。

    根据规定,离婚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这是因为几乎每起离婚案件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生活琐事,甚至有一些难言之隐,比如恋爱过程、收入状况、未婚同居、第三者插足、夫妻生活状况等。在法庭辩论阶段,有的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故意夸大对手在生活,生理,感情上的问题或缺陷,如果存在婚外情的,还涉及第三人的隐私。如果有其他人在场旁听,就等于将这些隐私公之于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利。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都会的到法官的-批准,只有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官才会批准。离婚当事人申请时,既可以由一方提出,也可以由双方同时提出申请,法律对此没有要求,法官会结合具体案情酌情决定是否准许。申请时,可以在开庭之前即向法官提出,也有的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庭审的过程中发现对方披露自己一方的隐私,临时向法官提出。

    义乌律师提醒:不是所有的不公开审理都会对第三人有利,申请前,应当仔细斟酌其中利弊。不公开审理的优点是隐私得到保护,但也有弊端。如果申请不公开审理,那么就意味着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也无法参与旁听。对很多人而言,亲戚朋友是他们的智囊团,如果庭审他们不在场,难免会心中没底。而且,如果庭审时,有无关案件的人员旁听和媒体采访,无形之中也给了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压力,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保证案件公平公正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