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县青年律师人才
筛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市直律师事务所:
根据全省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工作部署,省司法厅拟启动建立青年律师人才库工作,请各地、市直所依照配额清单(见附件)做好青年律师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青年律师人才范围: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以放宽两年(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在附表备注注明)
(二)各地应及时根据本通知精神,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申报,并向司法局报送推荐名单。
(三)各地汇总本地申报的青年律师人才后,进行初步审核,按各地配额填报市级青年拔尖人才推荐表、县级青年骨干人才推荐表,于8月20日前将书面(盖章)及电子稿报送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报送省司法厅。
(四)各地应用足用好本地筛选、推荐青年律师人才名单,建立相应的扶持政策,提供相应的培育平台和培训机会。
金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2020年8月12日